近日,湖南省当地法院审理了一起九人团体诈骗案,九个来自广东省的同乡无业青年,在微信上冒充吉林通化幼教女老师,自称家里售卖人参但家庭困难,在微信上对多个湖南人实施了诈骗行为。怎么骗的?通化县人民法院带您来看一看。
2019年6月至9月,广东人陈某在广东省中山市某小区内创建电信诈骗工作室,纠集、组织九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成立了以自己为首的诈骗集团。
该诈骗集团成立三个工作室,由三人分别负责。陈某负责招聘成员,购买诈骗剧本,提供手机、电脑、食宿、发放工资等全部事务,谢某负责成员培训、技术指导、微信号解封、善后等事务。两名女性成员提供诈骗语音。
该诈骗集团通过微信等网络交友软件,添加被害人微信,以“时光不老,我们不散”、“李莉”、“亦亦亦亦舍”、“琳旺”、“媛媛”、“傅莹莹”、“向往美好生活”等网名,冒充美女幼师,通过搭识聊天,增进感情后以购买人参、发红包、父母生病、舅舅遇事等为由骗取被害人21人共计人民币578065.86元。
诈骗过程,根据一位被害人的陈述,他在2019年9月2日,被一位昵称为“傅莹莹”的用户加为微信好友,并收到信息问他“吃了没”,他问对方是谁,她自称是一名幼师,并称误会他是某个孩子的家长,接着“傅莹莹”发一些生活日常给他看,并和他在微信上聊了半个月。9月13日,“傅莹莹”和他说母亲做手术欠了一堆钱,又说她舅舅在卖人参,看要不要买一些,他说他不用人参,但还是好心转了1000元给“傅莹莹”,帮助她渡过难关。9月15日,“傅莹莹”又来找他说她欠了一万元,他就转了500元给她。当晚,她来说剩下最后600元了,他就最后帮她转了600元,共计2100元。
在此之前,2019年6月4日,另一位被害人在抖音里看到一个微信号并主动添加好友,得知对方名叫“王月明”,是做幼师的。“王月明”称同事想强奸她,所以离职了,但妈妈生病需要照顾,她舅舅逼她出嫁还钱,希望被害人跟她买人参,被害人先后转了600元买二根人参,2019年6月15日“王月明”找他借钱,还她妈妈去年做手术借别人的钱,他通过微信分次转账,共计转了37000元,约定这37000元是借给她,并向她要借条,但是她没有给。2019年6月19日“王月明”生日,他给她发了200元红包,到晚上8时许,“王月明”说她要截图发朋友圈并且说要让大家一起见证他们的爱意,他当时就给她转账了520元(并且备注了5201314)。2019年6月21日“王月明”又跟他说她妈妈去医院检查需要15000元,后又说她妈妈病情严重,让他想办法,被害人分多次转账了巨额钱款,还把自己的邮政银行账号给“王月明”拿去绑定她的微信号。直到8月16日发现被骗,到公安局报案为止,被害人共计损失了4765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到四年不等,并返还所有非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与案中情况类似的微信诈骗一共分两个套路。
一个是美女教师突然离职套路。如果一个人在微信上认识你的时候还有工作,认识了你很快就没工作了,那么你就应该提起警惕。特别是当对方提出第二个套路:家里卖人参但很穷。在通化地区,人参交易有专门的交易市场,还有各企业的收购人员下乡收购。在微信上靠个人账号卖参,十假九骗,请不要上当购买。
通化县人民法院提醒您:网恋有风险,交友需谨慎。任何在网上认识没有在线下见过面的人跟你谈借钱、卖货时,请第一时间善用微信的举报机制。如果伤害已经造成,钱款无法追回,请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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