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刑事纠纷,如故意伤害等出借人要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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