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法院的朋友们都知道,法院设立了安检区,进入法院都需要经过安检,一套程序下来,大概需要2、3分钟时间。对此,很多人表示不理解。特别是疫情以来,戴口罩、查验健康行程码、身份登记、人脸识别、通过安检门、人工检查、存包,程序变得更加繁琐。
很多人提出质疑:“就你们法院麻烦,我去了好多单位,从来没有这样的。”
“进公安局都不需要安检,更不用说其他机关单位了,为什么偏偏法院要安检?”
“我是来打官司的,这里又不是机场,也不是火车站。太不亲民了吧,这不是典型的门难进吗?”……
为什么背着“门难进”的锅,法院还是要坚持安检呢?
近期发生在哈尔滨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的郝法官被刺身亡一事给我们人民法院安检工作上了严肃的一课。
2020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警方通报:11月13日12时20分许,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郝某被嫌犯吴某仁捅伤致死。经审,犯罪嫌疑人吴某仁对其因不服离婚判决,酒后持尖刀将郝某刺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事实上,这一突发事件在法院并非个例!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在这里只想大声告诉大家:严格安检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不少诉讼当事人本身都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庭的。如果没有严格安检,各种管制、违禁品等危险物品都将随时出现,法院每天都可能上演刀光剑影,法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由此可见,法院的安检门不是隔绝法官与当事人的门,更不是“刁难”来访群众的门,而是守护大家安全的命门。
安检须知:
一、通化县人民法院郑重提醒,下列人员不得进入法院审判区:
1、 无有效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 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 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4、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5、 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 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二、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院:
1、 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 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3、 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5、 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体;
6、 标语、条幅、传单;
7、 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者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现阶段通化县法院安检流程:
1、 查验健康行程码,来访人员出示健康行程码为绿码,并与本人证件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安检场所;
2、 进行防疫体温测量,检查是否配戴口罩;
3、 身份登记,采集身份信息;
4、 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验证后进入安检区;
5、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经最高法系统注册认证后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
6、 来访人员通过安检门,随带箱包通过仪器安检;
7、 配合安检人员指令,进行人工安检;
8、 除诉讼所需物品外,其他物品存放临时寄存柜。
过的是安检,护的是安全。通化县法院全体干警本着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危险防范意识,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戮力同心,全力守护和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审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此,也希望来院群众对安检工作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自觉接受通化县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谢谢您的配合!(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投稿王克鹏 1760445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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