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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养老金上调细则 每人每月上涨50元 向高龄人员倾斜

时间:2020-07-14 14:52:22 浏览: 来源:1法通
  7月14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2020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其中再次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
  7月14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2020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其中再次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2020年北京养老金上调细则 每人每月上涨50元 向高龄人员倾斜

  此次调整面向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02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于7月15日就可以领到补发的养老金了。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2020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19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19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64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646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5646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71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646元及以上的退休人群)。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北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16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时,保持了这一做法。2020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5元至75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北京市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5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和调整标准进行调整,并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