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优抚对象
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还没下发上调文件,但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2020优抚标准还会上涨,具体上涨通知会在7月底,8月之前进行下发,会赶在8月1日建军节之前下发。目前2020优抚标准还将继续延用一下标准,如有上调会及时为大家更新。
关于2020年伤残军人抚恤金的消息还没公布,从2019年8月1日起,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1、2020海门市优抚标准
(1)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623元/月;
(2)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475元/月;
(3)建国后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2327元/月。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859元/月。
(5)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921元/月。
(6)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3096元/月;
(7)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769元/月;
(8)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为2441元/月。
(9)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40元一个月。
(10)年满60周岁烈士等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调整为560元/月。
优抚对象包括哪类人?
按照要求,此次提标主要包括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等的生活补助标准。
相关知识
网友关注
问答专辑更多问答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