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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新政策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缓交公积金

时间:2020-03-11 16:24:18 浏览: 来源:1法通
  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新政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公积金新政策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缓交公积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稳就业更是稳民生、稳经济、稳社会的核心,是上下齐聚、协力同心抗击疫情、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础。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此次会议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就业,具体来看,包括稳企业、少限制和强保障三方面举措。

  稳企业被摆在第一位。毫无疑问,如果企业发展受挫甚至被迫裁员、关闭,稳就业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当前,中小微企业作为吸纳就业的大户,同时也是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的区域,得到了多项政策支持。本次会议提出的公积金缓缴,“三费”在一定时期内免征等政策,是此前一系列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综合政策的延续和升级,是缓解企业成本的必要之举。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财政政策更加积极以外,金融体系实质上也发挥着结构性支撑的重要作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与抗疫物资相关、符合新动能新模式要求的企业给予进一步支持,不仅坚决不抽贷、不断贷,更要对其中的优质企业发放新贷款,或提供其他必要的金融服务,以此让这些符合国家发展需要、自身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渡过难关,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中坚力量。

  少限制则体现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期间的平衡智慧,同时也是合理简政放权在特殊时期的最佳实践。实际上,疫情发生后,政府就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住疫情,避免疫情影响进一步扩大。不少地方政府也果断采取了隔离措施,推迟复工复产时间,最大程度做到防范疫情传播。不过,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做法,比如部分疫情并不严重的地区实行极其严格的小区封闭制度,以至于正常的上班族或春节返乡客需要通过十多道手续才能被允许“离开”,造成了较大麻烦。有鉴于此,本次会议特别强调,农民工返岗,除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对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纠正。

  强保障,则是指加大力度保障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受疫情影响,部分人员出现了工作断档或就业困难,或原有企业停工甚至关闭。此次会议强调,要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疫情严重地区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当然,除了这些救急之举,引导这部分群体再就业也十分关键。为此,会议也推出了一系列推动就业方案,例如,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建设等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方案,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支持企业适应群众线上消费需求增加灵活就业岗位等。

  疫情之下,稳就业压力增大,上述举措的加码为此后的稳就业打下了基础。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减税降费,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流程,对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培训与引导,对服务业、“互联网++”等新动能行业的支持和相关就业岗位的创造,都是利在长久之计。从更长远角度来看,稳就业的最终动力,是培育适应中国经济结构转型需求的高质量人才,是以更开放、更透明、更公平的机制激活市场力量,是更好增强民生保障、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是加快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