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经国务院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国家要求各地以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据悉,重庆的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为:
第一,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2元。
第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9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
第三、倾斜调整。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悉,重庆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重庆将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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