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显示,3月9日,一网友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言称:“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存,职工可正常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职工已办理购房提取,季度提取账户全部余额,缓缴期间账户里没有钱,在缓缴期间也会视为正常缴存,并正常提取应有款项么?”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如果职工账户中没有余额,是无法进行打款的。
2月2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缓缴期间,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能提多少?对此,记者致电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自2020年1月10日起,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均可自行网上办理,职工可打开北京住房公积金网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行申请提取。
至于在缓缴期间,职工能提取多少金额,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租房、购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要大于10元才能提取,因为公积金账户必须留存10元,大于10元的那部分金额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提取的。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称,例如某职工申请的是租房提取,该职工此前申请每季度提取4500元,若此时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仅剩4000元,该职工只能提取399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4000元减去账户必须留存的10元)。若该职工账户为4600元,则可正常提取之前约定的每季度4500元。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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