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此案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法院开庭,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非法侵入住宅罪两项罪名提起公诉,两起案件合并审理。记者从庭审中获悉,魏某此前交往过三个女友,每个女友在与其分手后都受到他的恫吓,都被其列入了“死亡名单”。
8月23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凶案现场幸存的当事人黄玉(化名)及受害者张先生的姐姐。黄玉向记者讲述了案发时的午夜惊魂;而受害人家属则表示,魏某庭审时毫无悔意,他们目前不接受任何赔偿,只希望法院能判处凶手死刑。
熟睡中遭袭
一死一伤
黄玉是被告人魏某的前女友,也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事后鉴定为轻微伤。8月23日,她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回忆当天事发经过时仍然心有余悸,“没想到只谈了两个月的恋爱,却惹出了这么大的祸。”
黄玉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20年1月21日凌晨三点左右。“我当晚和男友张先生回到他的住处财政局小区401室,大概晚上12点多睡的觉,到了凌晨大概两三点的时候突然听到男友‘啊,啊,啊’的惨叫,我就开了灯。”黄玉说,灯亮后就看到有个男的站在张先生睡的那侧床头,双手戴着手套,右手持刀。
“这时我男友想挣扎站起来,可那男的又用电击棒一样的东西电了他的背部,我就赶紧上前阻拦,才发现那男的竟然是我的前男友魏某。”黄玉见魏某还想用刀继续对张先生实施伤害,就用左手抓住尖刀。这时,张先生从床上爬起,手捂住脖子。见状,黄玉到床头拿起手机准备报警,谁知魏某冲过来将手机一把夺走,之后用铁棍将屏幕砸烂,并打了黄玉几下。
黄玉左手被魏某的刀所伤
黄玉又去拿张先生手机,又被魏某夺下扔在地上,她又试图跑到窗口大喊“救命”,结果被魏某拉进主卧室衣帽间。此时,张先生已侧卧在地。而魏某则对黄玉说,“我已经疯了,跟踪你一个月了”,还质问黄玉“为什么跟这个男的在一起也不跟我”。黄玉求魏某打120救张先生被回绝,魏某声称“这个房子里要死3个人”,表示杀了黄玉后自己会自杀。其间,魏某还告诉黄玉,“我和你好之前,本来是准备杀另一个前女友全家的,遇到你之后才打消念头的。”他还说,今天就是抱着死的决心来做这件事的,就没有打算出去。
黄玉哀求魏某期间,说了很多好话,魏某一直说要自杀,还一度同意可以送张先生去医院 。但就在黄玉拿到手机后,他又变卦了,上前掐黄玉的脖子,并扬言要杀其全家。黄玉挣扎着找到了夺门而出的机会,黄玉告诉记者,自己跑下楼时,魏某一直紧随其后。
幸运的是,黄玉跑到小区门卫室,通过爬窗方式进入,并在门卫大爷的帮助下拨打了110。警察赶来后,黄玉跟随到了401室,但此时大门已经锁住,后在消防帮助下打开大门,此时魏某已经跑掉了,而张先生已经死亡。
云南省华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说明,张先生全身上下有14处创口,死亡原因为“他人利用锐器作用颈部致血管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黄玉告诉记者,她此后没有进入房间。但出门时,大门是开着的,怀疑魏某没找到她后又回去补刀杀了张先生。
被害人张先生生前照片
杀人后在同事群发
“搞砸了,要死了”
魏某今年24岁,案发前是云南玉溪华宁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一名辅警,2020年1月20日11点,到原单位办理了辞职手续。而惨案就发生在十几个小时后,事发地财政局小区与其所住的水阁小区只有一墙之隔。
归案后,魏某供述了作案过程。当晚10点左右,魏某感觉心烦意乱,告诉父母出去散心后就走出了家门。出小区转了一圈后,他又折回,先后从自己的摩托车座垫下拿出两根尼龙绳、一把尖刀、一双手套和一条毛巾,回家带上一个带电击器的手电筒,背着黑色背包就重新走出小区。
在外晃荡一圈后,魏某进入旁边的财政局小区,顺手在绿化带里捡了一根铁棒。看到黄玉现男友的宝马车停在小区,又看见4楼的灯还亮着,他坐在绿化带里想着“宝马车和4楼的房子到底是谁的”。
等到4楼灯光熄灭后,小区也关上了大门。魏某通过楼梯走到401门前,他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敲门,之后上到顶楼抽了几根烟。重新下楼后,魏某又走近宝马车,看见宝马车里的座套好像就是之前黄玉车里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下定决心“上楼看看”。
此时已到了21日凌晨三时许,他脱下外套扔在绿化带里,戴上手套,将刀和铁棒别在腰上,电击棒揣进裤子右边口袋,两根尼龙绳塞入裤子后口袋。一切收拾妥当,魏某顺着下层的防盗窗一路而上顺利爬上4楼阳台。
不过进入房间后的过程与黄玉的表述有所不同,魏某称并不是在对方熟睡中持刀捅刺张先生的,而是张先生先发现了他。魏某交代,他进入房间后,先靠墙站了一会,之后又靠近床两步,这时张先生摸出手机照向他并质问他是哪个。“他放下手机过来勒我,将我按在床上,我取出刀向后捅两刀,不知道是哪刀戳到了。”黄玉醒来后抢刀时手部被划伤,后来魏某还用电击棒电了张先生,对方松手后用手捂住出血的脖子。后续过程与黄玉所述差别不大,但魏某否认二次进入房间将张先生杀害。
黄玉被刀所伤
当日凌晨5时左右,魏某在同事群发了信息,“我失手了,再见” “搞砸了,要死了”。
作案后,魏某翻围墙回到了水阁小区,他丢弃了作案工具,当天5点多钟,他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三任女友都称
分手后受恫吓
黄玉是魏某的第三任女友,也是本次案件的受害人。她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与魏某相识于2019年6月,一个月后开始恋爱,8月时自己就提出了分手。“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整个恋爱时间也只有一个多月,我主动提出的,他当时也是同意的。”让她没想到的是,分手一两个星期后,魏某又多次找到她要求复合,被黄玉坚定回绝后,魏某并没有放弃,并威胁说“如果不和我好,就杀你全家”。不过,当时黄玉也并未在意,以为只是他说说而已,也没报警。
黄玉说,在交往中并未发现魏某性格上的问题,还觉得他比较沉稳。分手原因一是因为魏某母亲不喜欢她,还有曾发现魏某与其他女子“搞暧昧”。黄玉还说,魏某曾提过要杀其前女友让她听了很害怕,为此黄玉还多次规劝让其打消了念头。
分手后,2019年10月,黄玉认识了张先生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双方家人也见过面,如果不出意外不久他们就将结婚。让黄玉没有想到的是,魏某跟踪了她一个多月,最终酿成惨案。
除了黄玉,魏某的前女友小静(化名)也受到了魏某的侵害。
小静是魏某的第二任女友,是本次开庭审理的魏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受害者。
公诉人称,2017年10月21日22时许,魏某未经被害人小静家人同意,携带刀具,攀墙翻窗进入其家中,后经多方劝说后他才离开。
小静在对公安机关的表述中称,2017年曾和魏某相处过三四个月时间,魏某曾说愿意陪她一生一世,还问其是否愿意陪他一生一世。不过两人最终还是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他总是威胁我,说要杀了我。”
公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魏某和小静分手后某日,顺着电线杆翻墙进入小静家,在杂物间内要求复合,他质问“为什么之前的承诺做不到”。四五天后,魏某再次翻墙进入小静家中,这次裤子上还别着一把刀。几天后,小静在自家房屋楼顶收到魏某的一条短信,一转身发现他竟然已在身后厨房门口。
庭审现场
邱女士是魏某的第一任女友,两人是小学同学,2016年1月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的交往多为电话聊天,不过相处一段时间后,邱女士发现魏某性格孤僻多疑,对待感情“占有欲强,心理不正常”,于是相处10个月后主动提出分手。
分手的提议被魏某拒绝,此后两人处于 “冷战”状态。在此期间,邱女士仍然提出分手,魏某一气之下将两人的隐私视频发送至邱女士的各班级群及QQ空间。邱女士提供给警方的证言中显示,2017年4月两人分手后,她仍被魏某多次威胁、纠缠,“他还说要杀我父母”。这些恫吓令她备受困扰,她觉得自己没脸见父母、同学。
被害人家属律师称:
凶手心理极端变态
华宁县公安局指派有关部门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魏某进行了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1。魏某患有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为中度抑郁发作;2。危害行为过程中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魏某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实表示认可,而对故意杀人事实不认可。他辩解说,进入房间后不是在对方熟睡后动手的,而是靠着墙思考问题时,被对方用手机照眼睛,之后对方先打的他。
公诉人指出,虽然经鉴定案发时魏某处于中度抑郁发作状态,但综合全案看,其辨认和控制能力并未受到影响,从其准备作案工具、了解逃跑路线,如何规避法律打击情节看,这些都是有预谋的报复性行为。另外,魏某在持刀伤害张先生后,不但不施救,反而阻止黄女士求救,在追逃跑的黄女士时,还知道带上房门,证明其在实施危害行为的过程中,意识清楚,未受幻觉、妄想等病理症状的影响,应承担本案全部刑事责任。
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人王绍涛在接受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魏某存在极端的变态心理,“这些在卷宗中都有体现,他交了三个女朋友,每一个都想把人家杀掉,或者把人家的家人杀掉。”对于魏某在庭审中的辩解,王绍涛认为“这些都是站不住脚的,大量证人证实,他盯梢、跟踪、踩点、准备作案工具,很早就有杀人的故意和预谋。”
本案当天未当庭判决,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
伤害仍在持续
受害者家属只求“一命抵一命”
死者张先生体校毕业,曾多次在全国及云南省的拳击比赛中取得佳绩,案发时是一名运沙的货车司机。
黄玉告诉记者,此案庭审后被媒体报道,现在很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有些视频在网上传播,我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
对于魏某在庭审中的表现,黄玉也认为对方“没有任何悔改,有的只是狡辩”。“我从现场跑出来后,我男友脖子上只有一刀,可警方带我看现场时,房间很凌乱,血迹到处都是,有14处伤口,我觉得他肯定二次折返了现场,有过二次伤害。”
事情已经过去7个月,张先生的姐姐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自己母亲因为受不了打击,在这段时间日渐消瘦,“整整瘦了20公斤,我父亲也是苍老很多。人生最可悲的莫过于老年丧子,少年丧父。”她说,弟弟张先生离异多年,还留下一个7岁的儿子。
张女士说,弟弟张先生至死都不知道伤害自己的人是谁,为何要伤害自己。她说案件发生后,凶手家属没有道过歉,也没跟受害人家属有过接触,“凶手和他的家人长什么样我们也不知道。”
张女士告诉记者,魏某在庭审中没有让受害者家属感受到任何悔意,“他是一个很恐怖的人,这种人如果将来还能回归社会,又是一个定某某某。”张女士表示,不接受对方一分钱的民事赔偿,只求“一命抵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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