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4日,小韩经朋友孙某介绍,准备向程某借钱3万元,因为程某不收取利息,小韩为了表示感谢,第二天晚上约程某、孙某以及孙某朋友肖某三人在房山区西潞街道一火锅店吃饭,期间除肖某其他三人均喝了些酒,饭后小韩写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给程某,便拿着程某给的3万块现金离开。
“吃饭时大家聊得都很高兴,没发现什么异常,虽然当时喝了一点酒,我有点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真的就出了状况。”小韩回忆,当晚他开着租来的白色电动汽车准备返回城关街道,没想到车开到京周路路口左转时,被身后一辆奥迪车追了尾。这一撞不要紧,奥迪车司机柳某发现小韩疑似酒后驾车后,威胁他要么报警要么给20万私下解决。
小韩一看情况无法应对,便打电话叫来了朋友孙某、程某等人帮忙,在与奥迪司机柳某沟通后,对方同意以13万元“私了”,程某让小韩先把之前借给他的3万块现金给柳某,自己再借给小韩10万块现金。还在惊慌中的小韩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蹊跷,在解决完与柳某的交通事故纠纷后,便再次写了一张10万块的欠条给程某。
4月初,察觉到事情不对劲的小韩来到西潞派出所进行报案。
“在前期取证后,案件侦查进行的并不顺利,孙某、肖某等人并不承认与奥迪车司机柳某认识。”负责侦办案件的民警谷蕾介绍,但所有细节的指向告诉他,事情并没有那么巧合,在调取当晚火锅店周边以及交通事故路段多处监控后,事情的端倪最终浮出水面。
“柳某驾驶的奥迪车曾在火锅店周边停靠,在事主小韩开始驾车离开后,奥迪车便一直尾随其后,直至最后发生交通剐蹭事故。”民警说,剐蹭事故是柳某蓄意而为的,并且在小韩离开火锅店前,与程某一道而来的肖某与奥迪司机柳某有通话记录。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柳某供认了事先预谋敲诈勒索事主小韩的事实。3月24日,程某、肖某、孙某等人准备以借钱为由,借机利用碰瓷的方式预谋敲诈小韩,便联系柳某说明了情况。
3月25日当晚9点多,程某、肖某将柳某约至聚餐地点,告知他事主小韩开车的车牌号,让他等候在门口伺机而动,饭后当事主小韩开车离开后,柳某便开始了行动。剐蹭发生后,柳某一直看肖某的眼色行事,知道价格谈到13万才松口同意私了,最后这13万又被送回到程某手中。
现程某、肖某、孙某、柳某等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作为车辆驾驶员,禁止酒后驾车,为自己也为他人生命安全负责。在遇到有“碰瓷”嫌疑的,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注意保存现场证据,等待民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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