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某校大一学生因厌世,网购匕首,深夜刺死当地一名四十三岁的滴滴车司机,随后自首。
该故意杀人案将于明天(1月3日)开庭。
“今天(1月2日)刚好是他生日,在的话,今天满44周岁。”此前警方出具精神鉴定意见书称,嫌犯有抑郁症,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家属不认可该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1月2日上午,提供一份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章文件,该份文件显示,该案将于1月3日9时30分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案由为故意杀人。
2019年3月23日23点40分,常德某网约车平台司机陈宏将乘客杨某淇送达常南汽车总站附近,杨某淇趁陈宏不备,连刺20余刀致其死亡。事发后,某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总裁慰问受害家属并达成补偿协议,受害家属表示认可并谅解。
2019年4月28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一份嫌犯杨某淇的精神鉴定意见书显示,根据材料和检查,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4月29日,受害者家属表示已经向公安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不认可嫌犯有“作案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
事发四十八天后,2019年5月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简称:鼎城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淇批准逮捕。
前述鼎城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杨某淇系该市某校大一学生,自2017年始,因自觉生活过于平淡、索然无味,遂萌生自杀的念头。2018年12月,他在网上购买匕首和手套,但始终没有勇气实施。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杨某淇临时起意杀人试探胆量;晚11时40分,杨某淇用匕首突然刺向某网约车平台司机陈某,致陈某因心脏被刺破继发心力衰竭而死亡,杨某淇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案发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淇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虽然其被诊断为患有抑郁症,但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常德某网约车平台司机被大学生杀害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该案将于1月3日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
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抑郁症,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责任能力,他在做出杀人的行为时是清楚明白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如果鉴定确实是抑郁,可以作为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他故意杀人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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