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部2018年下发的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了解到,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人员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有补助标准上提高10%,也就是如果是现在每个月补助2000的话,以后也就提高200到220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至500-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50-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
根据国家下发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民政部门抚恤优待对象以及优抚对象,总共包括以下15类人群: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在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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