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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时间:2020-08-21 10:37:25 浏览: 来源:1法通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商标侵权行为的种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诉讼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一法通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2)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1)停止侵权,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罚款。

  3、刑事责任

  以下情况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权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一、提交材料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四)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五)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

  主要包括:

  1、商标注册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

  2、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

  (六)被告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七)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具体程序立案→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财产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内答辩→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