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
(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
(3)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试用期辞职的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3、试用期辞职工资支付时间: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4、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法定的标准,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足。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3、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投诉比较简单一些,适合少量工资,争议较少的情况,免费;
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也是免费。
3.收集相关证据,需求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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