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那么追讨工程欠款可以超过诉讼时效吗?接下来一法通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不可以。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另外,华律网小编通过几年此类案件的诉讼总结出一些恢复时效的办法。
1、录音催讨法:
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
一是对方欠款数额;
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
三是何时归还欠款。
2、银行转账法:
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账记录,致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获得证据,施工方可以确立了首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对方能给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现金,要求从银行走汇票,想方设法恢复诉讼时效。
3、协商对账法:
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账单是有效清欠证据。
4、故意主张法:
若欠款金额为4万,已超过3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案例分析】我于2005年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土建承包合同,工程完工后由于建筑公司不按当初合同的比例来提取管理费,而是毫无道理的以提高而不给结算,无奈我只好在当地法院起诉了,可由于我们不是当地人,每次开庭法院都会说公司有意和解而不给判决,已经拖了快两年了,我被要债的逼得无路可走,请告诉我该怎么办才能解决纠纷?谢谢!
律师回答:
要求法院作出判决,案子可能涉及到工程量的问题,也可能涉及到重新造价的问题,这些时间应该扣除。
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法中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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