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伤者姓常,当天他邀请当护士的同学小赵到家里给生病的父亲下胃管,因为结束得晚,小赵也没有吃饭,为表感谢,他请客去吃火锅,一起的还有小赵的孩子和闺蜜。他们一起吃饭小赵的丈夫是知情的,但是后来小赵的丈夫出现在火锅店,没有任何原因,说话很难听,还和妻子发生了争执,之后他突然就端起火锅泼向小常,导致其全身大面积烧伤,左侧肩膀三度烧伤。
“整个过程特别突然,我都没想到,我一直在坐着。我们只见过两次面,当天晚上是第二次,第一次就是在婚礼上。”受伤的小常说。
涉事男子已被控制
目前,记者了解到,向小常泼火锅的男子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小常的家人告诉记者,事发后警方积极处理此事。但泼火锅男子家人拿出了3万元后就停止了后续的医疗费。“现在小常还需要多次治疗。”小常的舅妈说,“现在他才29岁连对象都没有,这个事情给我们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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