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31日18时50分许,甘某因怀疑女友郭某见前男友而心生不满,通过手机定位来到“翠堤春晓”小区车库。后因联系女友时,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甘某情绪激动,扬言伤害郭某的家人,要在小区随机杀人。
事发时,小区业主黄女士正在车库从汽车后备箱内取东西,甘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上前。在黄女士往车库出口方向逃跑时,甘某追上并将其摔倒,割其颈部致黄女士死亡。
作案后,甘某扔掉折叠刀,到小区找了一家住户敲门,让对方报警。随后甘某到小区花坛处等待,后被到场的民警控制归案。
2019年12月3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甘某赔偿黄女士家属丧葬等费用共计10.9万元。
7月6日,黄女士丈夫苟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明日将二审开庭,他也将作为受害者家属参加,会根据庭审情况,决定是否提交被害人家属意见书。此外,苟先生提到,目前甘某尚未给受害家属任何物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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