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7日,李某驾车时因疏于观察,撞倒92岁老人。李某发现老人伤势较重,遂将其抱于汽车后座。其间,李某未拨打急救或报警电话,且在路人询问时未作答复亦未求助。后李某驾车离开事发地,将老人投掷于路旁窨井中。经法医鉴定,老人符合遭受巨大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胸腹腔脏器复合损伤后濒死期入水而亡。
案发后,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老人近亲属28万元,获得谅解。由此,靖江市法院对李某酌情从轻处罚,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有媒体公开报道,遇害老人是一名退伍军人,曾在部队立过一次三等功,一次四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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