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或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详情。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享受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每新招用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街道(镇)申请。
助力个人自主创业
新政策支持个人以创业方式就业并带动其他群体就业。
对于符合创业补贴(助)奖励相关条件的个人,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标准: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通知》还规定,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创业补贴(助)奖励每年2月、8月各受理1次,可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现场申请。
打造创业大本营
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纳入市人设局“创业大本营发展规划”,实行统一挂牌。创业人员符合厦门落户条件的,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
符合纳税条件的创业大本营,每新吸纳一名就业人员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根据各类型创业大本营运营情况,按照年度遴选、认定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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