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企业社保费超5000亿 ——确保不影响职工权益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免、减、缓三项措施,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政策执行到6月。
最重要的是,官方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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