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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涉文物犯罪A级逃犯全落网 2019最新倒卖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时间:2019-09-20 19:52:56 浏览: 来源:1法通
公安部刑侦局昨天通报,9月18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文物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张世刚向陕西澄城警方投案自首。至此,公安部2017年以来发布的32名文物犯罪A级通缉令在逃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

     32名涉文物犯罪A级逃犯全落网

32名涉文物犯罪A级逃犯全落网 2019最新倒卖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32名文物犯罪A级通缉令涉及多起案件,遭盗掘的古墓葬、古遗址等涉及陕西、青海、安徽等多地。

  澄城县特大盗掘古墓葬案

  8名“A级逃犯”到案

  公安部为深入推进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保护国家文物安全,于2017年7月31日、2017年11月10日、2018年6月11日先后发出3批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3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2019年2月,公安部再次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缉拿涉嫌盗掘古墓葬的2名犯罪嫌疑人。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以上32名涉嫌重大文物犯罪人员涉及多起案件,遭盗掘的古墓葬、古遗址涉及陕西、青海、安徽等全国多地。

  公安部刑侦局介绍,张世刚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省澄城县“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多次组织盗掘古墓葬并倒卖重要涉案文物。2016年12月16日,陕西省澄城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世刚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并进行上网追逃。

  据澄城县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案情介绍和澄城县法院的判决书,包括张世刚在内,公安部3年来发布的32名A级通缉令文物犯罪嫌疑人中,至少8人系澄城县“11·25”特大盗掘古墓葬系列案的相关人员。

  据媒体报道,2016年11月25日,民警在澄城县刘家洼村发现不明身份人员在盗墓,4名民警驱车前往现场,发现二十多个人在挖坑作业。根据盗墓现场的遗留物,民警在山西抓到了多名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交代,2016年11月11日至21日,他们3个团伙先后在澄城县王庄镇刘家洼村实施盗墓。通过倒卖文物,团伙头目王张红共获赃款525万元,并将赃款分给参与作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这些犯罪嫌疑人根据不同分工,所得赃款数额从1万元到50万元不等。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又找到了一个曾在刘家洼村盗掘古墓葬的团伙,其中包括公安部第二批发布的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魏兴胜,该团伙曾用炸药在刘家洼村炸开一座大墓,盗取文物30余件,其中出土的青石编磬后来被证实是目前全国出土最完整的一组。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了后来名列A级通缉令名单中的范斌斌的盗墓团伙。在2017年8月,公安部发布首批通缉令后第二天,范斌斌投案自首,并供出了另一个由张凯平组织的盗墓团伙。2017年11月10日,第二批通缉令发布后,张凯平、呼旺旺、吴鹏鹏三名通缉令上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侦办此案过程中,民警抽丝剥茧,确认该案共涉及8个犯罪团伙,作案成员达100余人。自2016年7月至11月间,这些犯罪团伙共盗掘作案30余次,盗掘古墓葬18座。

  此次犯罪团伙头目张世刚的落网,标志着涉及此案的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全部到案。

  陕西淳化系列盗墓案

  追回被盗文物1000余件

  另一起多名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通缉的案件是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淳化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此案所涉及的墓葬包括西汉汉昭帝刘弗陵之母“钩弋夫人”的墓地汉云陵。

  据国家文物局介绍,陕西淳化“7·20”系列盗掘西汉古墓葬案是近年来全国破获的重大文物犯罪系列案件之一。整个案件侦破历时16个月,涉及5省16个地市。一举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破获被盗掘案件96起,追回被盗文物1000余件。

  国家文物局表示,在这一系列盗掘案件中,5名涉案人员上了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令。2017年7月31日公安部首次发布A级通缉令,名列其中的李叶军、王建峰均涉此案。11月10日公安部第二次发布A级通缉令,其中于才、李铁刚、张学溥三人涉此案。

  据媒体报道,2016年7月,淳化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汉云陵实施盗掘。警方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发现,此处盗洞较浅,尚无文物被盗出。

  鉴于案情重大,淳化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公安部也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组从第一个抓获的犯罪团伙入手,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最终打掉了相互交织且组织严密的8个盗掘古墓葬犯罪团伙。

  据介绍,为了破获此案,办案人员辗转广州、郑州、西安、天水等多地。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系列案件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破案数量多、追缴文物多,是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重大文物犯罪系列案件之一。

  “九层妖楼”文物盗窃案

  3名涉案通缉逃犯全部落网

  2018年7月23日,公安部通缉的第三批A级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韩万里在河南郑州被警方抓获。至此,被民间称为“九层妖楼”文物盗窃案的最后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落网。在公安部发布的32份通缉令中,共有包括韩万里在内的3人涉及此案。

  此案所涉及的“血渭一号大墓”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察汗乌苏镇,系唐代早期吐蕃墓葬,是我国首次发现的吐蕃墓葬。因其墓葬共有9层,被当地人称为“九层妖楼”。据国家文物局消息,犯罪嫌疑人韩万里等人参与盗掘的古墓葬正位于血渭一号大墓东侧一平台处。2017年,韩万里所在的团伙到血渭一号墓东侧平台处进行盗掘,后经两夜盗掘,盗得文物646件。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时盗洞开口长120厘米,宽65厘米,盗洞深度达9.2米,盗墓坑现已被填埋。

  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公安局局长范增智曾表示,2017年底,青海省文物部门向青海省公安机关通报了一条重要线索,海西州都兰县出土文物可能将在青海境内倒卖。

  确认线索的真实性后,青海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据参与办案的民警坦言,案件侦办过程并不顺利,犯罪嫌疑人地区跨度大,流窜性高,侦查中发现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狡猾多疑,对买家不信任,多次临时变换看货地点。

  在持续的跟踪中,专案组获得犯罪嫌疑人将在都兰县某小区苏某奎家中让买家看货的情报后,立即行动,于2018年3月17日中午在都兰县街头将看完货的李某某等3人抓获,同时在苏某奎家将涉嫌盗掘古墓葬的犯罪嫌疑人苏某奎和夏某两人抓获,并当场查获出土文物614件。

  专案组经过进一步侦查,共有1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被盗的646件文物全部追回。

  此后,公安部门又在河南、浙江、云南等地抓获了包括韩万里在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至2018年7月23日,案件正式告破。

 2019最新倒卖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32名涉文物犯罪A级逃犯全落网 2019最新倒卖文物罪的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修订)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87年11月27日)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