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
1、所谓违约金,是指由法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其特征为:
(1)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
(2)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4)违约金的支付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2、违约金责任的成立:
(1)违约行为的存在;
(2)合同是有效的。
3、违约金的计算一般有两个标准:
(1)是按照合同事先的约定承担,这是基于合同有关于违约方面的规定的情况(一般正规合同都应有这方面的规定的);
(2)是如果合同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则按照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照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当然,如果你们的合同属于约定的事项已经完成或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只是比合同约定提前了,那么本人不认为这构成违约,自然也不会涉及违约金的问题。
违约金与滞纳金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由于我国群众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在订立协议时,双方往往不能分清违约金与滞纳金的区别。若承担给付滞纳金义务的一方对协议中约定的滞纳金条款能否适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条款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应当将该约定视为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并适用合同法的违约金条款,做出判决时仍可表述为滞纳金。若承担给付滞纳金义务的一方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双方就滞纳金的意思表示实为违约金时,应告知主张滞纳金的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并询问其是否变更滞纳金为违约金。同意变更的,则予以支持;不同意变更,坚持要求滞纳金的,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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