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的手术于15:30分左右开始,经全身麻醉后,手术进行到了17:50分左右,病人出现异常情况,在抢救同时,诊所护士拨打了120急救中心电话,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到场又抢救40分钟左右,患者杨某生命体征消失,后患者家属报警。
《情况说明》显示,四位参与杨某手术的当事人分别为医师国某、助理医师屈某欣、麻醉医师张某和护士赵某。其中医师国某于2013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妇产科专业于2018年变更为外科执业医师,实际转到外科医生的资质只有一年。
“脂肪填充属于二级手术,从转外科才一年,属于一级医师,他有什么资格做这场手术?”杨某的丈夫张先生说道。
《情况说明》中称,麻醉医师张某是卧龙区妇幼保健院手术室麻醉科职工,取得麻醉医师资格证,注册在卧龙区妇幼保健院,在杨某手术中担任麻醉师,在宛城宛和美容外科诊所参加手术,未向当地卫健部门备案,也未向本单位报备,此前当地卫健委曾通报过该麻醉师在此次手术中属于违规执业。
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专业人士曾告知他,麻醉师要想在私人医院全麻,必须有十年以上的麻醉经验,“这个需要八个人才能动的手术,手术室设备不齐全,而且最基础的抢救设施都没有。”
已委托河南省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此前委托的南阳市验尸所将不参与验尸。“这是我们个人找的鉴定机构,区卫健委表示,这家机构在南阳市更具有权威性,验尸结果7天后出来。接下来我们就等着尸检结果了,我们只要真相。”
家属还说,拒绝该诊所的赔偿协商,也不会申请调解,尸检报告出来后将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周年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六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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