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方面,明确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高中阶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此外,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标准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最新个税计算公式(含个税专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说明:
老李,北京人,35岁,独生子女,已婚,有房,但每月需还房利息3000元;
有1个女儿,正在上小学;
父母健在,父亲65岁,母亲62岁,均60岁以上。
假设其月收入30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3000元,新个税下,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0000-5000-3000)*20%-1410=2990元个税。
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新政策,老李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
个税=(30000-5000-3000-1000-1000-2000)*20%-1410=2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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