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2021年最新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 哪些不能参选村干部的人群

时间:2020-12-30 10:29:57 浏览: 来源:1法通
  2021年最新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如下:  1、村干部任期由3年延长至5年  2017年10月24日通bai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

  2021年最新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如下:

2021年最新村干部选举政策调整 哪些不能参选村干部的人群

  1、村干部任期由3年延长至5年

  2017年10月24日通bai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由于任期短,很多时候,村干部并没有足够的时间熟悉村子的发展状况,也并不能将一些规划付诸行动。

  因此,考虑到这一点,一些试点地区开始尝试将村干部的任期由3年延长为5年,进一步助力乡村经济的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进一步明确。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2、既当村主任,又当村支书

  以往,村两委的两个领导并非是同一人,即村主任是一个人,而村支书是另外一个人。然而,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管理方面及责任推诿的问题,不利于内部的团结及乡村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在一些试点地区。

  国家开始尝试将村主任与村支书两个重要职务交由一个人担任,以便更好的管理农村。为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像建宁县就规定,在经济待遇上、政治待遇上、各项保障上、村财补助上都会给予激励。

  3、调整村干部的薪资及福利待遇

  现在农村的干部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年轻人不愿意干,就是因为工资太低了。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除了加工资,助养老外,还将提高其他方面的待遇,比如退休后的福利补贴,在职时的定期免费体检等。

  4、村干部体制改革,实施编制政策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这说明优秀村干部晋升转编通道已打通,目前部分地区已出台了晋升细则。

  哪些不能参选村干部的人群

  以浙江省平阳县怀溪镇为例,2020年4月30日,中共怀溪镇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班子成员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按照“五要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执行。

  (一)“五要”

  1、跟党走。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品行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心肠热。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服务能力,关心群众疾苦,尊重群众意愿,热心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4、办事公。为人公道正派,办事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凝聚力。

  5、能力好。有带富能力和管理办法,懂经营、会管理、敢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对推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剿灭劣V类水”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二)“五不能”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3、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和社区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村和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三)“六不宜”

  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带头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或者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或者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者热衷于搞宗派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或者拖欠村集体资金,或者侵占集体资产未偿还的;

  4、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

  5、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扩展资料: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早在 1994 年10 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强调指出:“我国农村几百万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完成各项任务。

  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村干部又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游离于国家的行政干部体制之外。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

  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人口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