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国库损失嫌疑只有在挪用人为“会计关系职员”时方可成立。二审据此判定,国家情报院院长和朴槿惠不是会计关系职员,因而不能对其适用国库损失嫌疑。法院最终对朴槿惠适用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量刑较一审有所减少。由此,朴槿惠任内非法行为案件二审全部结束。
据了解,朴槿惠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此案正在等待大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朴槿惠还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案,二审被判2年有期徒刑。由此,朴槿惠的二审刑量总计32年。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3部25日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
据报道,一审法院判断,朴槿惠受贿罪不成立,仅认定其国库损失罪名,判处6年有期徒刑,追缴33亿韩元。但检方对朴槿惠受贿罪名不成立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建议法院判处朴槿惠12年有期徒刑。
报道指出,朴槿惠涉案一审和二审均已结束。截至目前,法院共判处朴槿惠32年有期徒刑。
相关知识
网友关注
问答专辑更多问答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