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撮合促成该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之日起甲方第三人签订工程合同日止。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公司的相关情况,但甲方书面确认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2、乙方应该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风险告知: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第三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四点五(_______%)酬金。支付方式为:账户划账。作为乙方的佣金、劳务费等居间费。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费用,税费甲方自愿承担。
2、付款时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正式施工承包合同之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居间首期款,其余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进度比例分_____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凭。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其它相关必要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本合同约定目的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不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
风险告知: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4、当事人有其它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
风险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一个一般性参考标准,即“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此处的“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应理解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大于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十时,可认定为“过分高于”。故违约金的范围最好是在30%以下。
第七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权书),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甲方保证自有资质的真是性及合法性。
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本合同的签署是合法公民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或企业秘密)予以保密。为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解释、补充及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备注
如工程量增加,则居间费用可依照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按百分之四点五支付居间费。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签订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四)、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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