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将85万只假冒伪劣飘安牌医用口罩,以0.06元/只的价格,销售给高桥大市场新政百货的经营者匡某;匡某以0.12-0.25元/只的价格销售给崔某奎和刘某;崔某奎又以1元/只的价格销售给刘某凡;刘某凡再以3元/只的价格通过微信进行销售。
案件二:1月23日,长沙市高桥医药流通园康美源保健品店店主张某光,以0.3元/只的价格,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伪劣的飘安牌医用口罩106万只,次日,转手以0.75-1元的价格迅速销售到了长沙、娄底、岳阳、衡阳等地的多个下线客户,销售金额达到78万余元,非法获利45万余元。
案例中提到的口罩是用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根据囯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用于疾病预防的口罩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的医疗器械,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还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售卖假口罩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的300元以下行政罚款或者是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除此之外的话,也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进行三年以下或者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判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综上所述,以上法律法规规定了对于卖假货工商局怎么处罚?的方式,《产品质量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已经有明确解释,消费者买到假货时,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会依法扣押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时会吊销卖家的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内容: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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