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单位是放假的,但是在休假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您基本的工资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如果公司不依照法律给你们工资,你们可以一起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交劳动条件。若用人单位采取停职、待岗、放长假、强逼员工休息等手段,未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注意:解除劳动合同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将事实与理由写清楚,并依法送达用人单位,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法规没有无知薪放假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道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版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权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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