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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规定

时间:2020-01-31 22:19:43 浏览: 来源:1法通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算做工伤的,那要是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接下来由就问法律网的小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算做工伤的,那要是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接下来由一法通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职工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规定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该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

职工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然而,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较大,往往造成同样情况,出现不同的认定和处理结论,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对交通事故工伤进行认定的程序与一般的工伤认定程序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在工伤认定范围方面,交通事故工伤的,如果是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而导致伤亡的,那么是不能够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提供哪些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这些情况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