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被告王俊杰(17岁)于去年11月16日,在中环毕打街置地广场外管有7罐液体内含白电油、2罐液体内含煤油、1瓶樽和1支激光笔。
辩方指出,报告显示,被告的精神和身体状况适合判入更生或劳教中心。裁判官则指出,报告建议被告判入劳教中心,认为自己没理由不采纳有关建议。
案情显示,当日下午中环一带有人参与非法集结及堵路。及后有警员发现穿戴头盔及面罩的被告时,被告逃离现场,并把背囊扔弃,但最终被警员制服拘捕。及后警方检获该背囊,发现内有白电油、煤油、空瓶、打火机、激光笔等物。
相关知识
网友关注
问答专辑更多问答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