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快递员吴先生将郭女士的快递“默认”放在岗亭,郭女士表示,希望在物业无法代收的情况下,快递员能给她放到自己房子的后院里。不过这一要求遭到了拒绝。快递员吴先生态度强硬地表示,只能给放到岗亭,不会送到家里。
随后双方就此事争吵了起来,郭女士要投诉快递员吴先生。快递员吴先生听后顿时发怒说,“你要是敢投诉,就‘弄死你’。
郭女士随即拨打圆通客服投诉,但是客服并未积极协调此事,反而态度更加蛮横;后来,一位自称是圆通领导的快递员致电郭女士,询问此事如何解决,对方希望郭女士跟吴先生好好商量,因为该片区还是有此快递员负责。
快递员表示已被辞退不想多说什么
21日上午11时许,记者拨通了圆通快递员吴先生的电话。记者询问是否辱骂威胁过郭女士。吴先生说,自己因为这个事,已经被公司辞退了,而且还被罚了款,自己都已经不干了,所以也不想再说什么了。随后,吴先生就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21日上午,记者跟随郭女士来到了圆通公司城阳东部区域网点的办公地点。而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员吴先生并不在这里,自己只是快递物流。如果需要处理投诉问题,只能客服电话。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圆通山东分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接到了郭女士的投诉后,经过初步调查,已经将吴先生辞退。同时,客服人员也表示,在正常的投送区域,快递员是应该将快递送货上门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商量一个寄放地点。针对这样投诉,今后他们也将加强员工的管理与培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给别人发出死亡威胁,已经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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