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蓝田县委宣传部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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