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8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实行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强对“减假暂”活动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特别是加强对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提请、决定(裁定)活动提出检察意见、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8.6万件,得到采纳8万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有重大立功拟提请减刑或减刑幅度大、间隔时间短、考核计分高等重点案件,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假暂”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监督纠正了一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执行不规范案件。
对于违法“减假暂”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工作沟通,坚持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2件。
针对前一段时间,北京市致人死亡的郭某思在服刑期间减刑案件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北京市监察委已对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北京市检察院对照郭某思减刑案件调查组发现的相关问题,正在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检查纠正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发现涉及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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