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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工地基坑坍塌工人被埋 员工受伤公司怎么赔偿?

时间:2020-04-29 14:55:42 浏览: 来源:1法通
  郑州一建筑工地23日发生基坑坍塌,一名54岁工人被埋后被4名工友用铁锹紧急挖出。4月28日晚,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除已交3万元医疗
  郑州一建筑工地23日发生基坑坍塌,一名54岁工人被埋后被4名工友用铁锹紧急挖出。4月28日晚,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除已交3万元医疗费外,后续营养费、误工费正在协商。
郑州一工地基坑坍塌工人被埋 员工受伤公司怎么赔偿?

  被埋的工人姚某南多处受伤,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他同意进行协商。

  4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康桥玖玺园项目建设工地基坑一角突然塌方,将在基坑内测量的工人姚某南完全埋住。现场4名工友紧急用铁锹施救,六七分钟后,将他挖了出来。

  医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姚某南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裂伤;闭合性胸部损伤、肋骨骨折、肺挫伤;左侧腓骨小头骨折等。4月25日,姚某南从医院ICU转到普通病房。目前,身体多处受伤的他,仍在治疗。基坑坍塌,可能是因沙土比较松。

  雇佣姚某南的桩机公司,在建设工地负责桩基工程。4月28日晚,姚某南的儿子表示,桩机公司负责人都已到医院探望,目前他对桩机公司的态度满意,也同意协商处理。

  员工受伤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员工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员工发生工伤经过医院的治疗,应该等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有鉴定结果后按照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交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的,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