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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城区机动车禁行 北京地铁对进站乘客测体温

时间:2020-01-26 11:03:12 浏览: 来源:1法通
  湖北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1月25日下午指出,立即征用相关场所,保障留观隔离需要;切实阻断人员流动和疫情传播,坚决遏制湖北省和武汉疫情
  湖北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1月25日下午指出,立即征用相关场所,保障留观隔离需要;切实阻断人员流动和疫情传播,坚决遏制湖北省和武汉疫情外溢。同日,武汉市防疫指挥部举行调度会,决定在武汉蔡甸火神山医院之外,半个月之内再建一所“小汤山医院”——武汉雷神山医院,新增床位1300张。武汉将进一步阻断武昌、汉口、汉阳“武汉三镇”之间的公共交通,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禁行管理。
  
武汉中心城区机动车禁行 北京地铁对进站乘客测体温

  01

  武汉:医护人员上班由公安部门统一保障,所有医院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在湖北省新型肺炎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政府新闻办相关人士发布,湖北省公安厅1月24日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应急物资、专业医护人员运输保障工作机制。运输应急物资及专业医护人员的车辆需协调入鄂通道的,拨打027-67122700报警服务电话,由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统筹协调。武汉市区域内运输保障涉及多警种部门的,由武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对外服务电话027-85396280,85395866。各地公安机关要对途径的物资及专业技术人员运输车辆,全方位提供通行保障服务,不得以道路交通管控为由阻断、留置,对医疗器械等特别重要的应急保障物资,要安排警用车辆予以通行引导。武汉进出城道路,除运输活禽货车禁止通行外,其他货车允许通行。

  根据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九号通告,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视频会要求,调度全市各区留院观察及以上、隔离观察及以下病人就医就诊问题。会议要求,落实好分级分类筛查,加强统筹,全力解决发热门诊“排队长、秩序乱、等候长”问题,确保“无条件收治所有疑似患者”要求落实到位。

  武汉市要求从明日零时起,所有医院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发热病人中确诊和高度疑似新型肺炎的患者,医院必须“应收尽收”,统一受制。武汉市决定将全市医疗床位统一调度,首批已新增1438张床位,用于收治确诊和高度疑似患者。今天之内可增加收治660多名。建议症状轻微的发热患者通过预约方式就诊。

  02

  北京南站、西单等地铁车站对进站乘客测体温

  1月25日,据北京地铁公司消息,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地铁公司自1月24日首班车起,陆续在北京西站、北京站、首都机场等35座车站,由专人穿戴防护服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测试,遇体温异常者,将及时拨打120或999送医。

  涉及车站包括:复兴门、西单、天安门西、天安门东、王府井、东单、建国门、前门、北京西站、北京站、清河、西直门、T2航站楼、T3航站楼、六里桥、四惠、宋家庄、东直门、大望路、五棵松、国贸、积水潭、阜成门、天通苑北、天通苑、青年路、东大桥、朝阳门、三元桥、亮马桥、苏州街、团结湖、五道口、霍营、西二旗。

  据了解,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北京地铁将采取多种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列车上线运营前、回库后将对车厢进行消毒,每天对车站出入口、手扶梯、公共卫生间等车站公共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三次消毒,每小时对车站安检设备消毒一次,并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及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做好上岗员工的自身防护。

  另据京港地铁消息,自1月24日运营开始,陆续在北京南站、西单站、将台站等20座轨道交通枢纽及客流较大车站,实施体温快速检测。20座车站具体包括:北京南站、将台、西单、西红门、中关村、新宫、天宫院、人民大学、海淀黄庄、陶然亭、望京南、灵境胡同、大望路、公益西桥、魏公村、国家图书馆、来广营、九龙山、阜通、枣园站。

  03

  市场监管总局: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公告指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

  04

  海关总署: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为期3个月

  1月25日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健委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为依法、科学、有序、有效指导规范口岸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保护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二、出入境人员若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

  三、出入境人员在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等;如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四、入境人员可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了解最新健康信息,如有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五、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

  05

  工信部:全力保障武汉防控物资需求

  据央视报道,1月25日,工信部公布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工作情况,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在口罩生产供应方面,我国口罩最大产能是每天2000多万只。目前正在组织动员企业停止休假,加班加点生产,尽快恢复产能。现有30多家企业复产。产量达到一天800万只以上,保障市场供应有底气、有信心。在消杀用品生产、储备方面,有关企业克服春节用工困难,抓紧恢复产能,能够有效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月23日接到联防联控机制转来武汉物资需求清单后,立即通过中央医药储备向武汉紧急调配各类应急救援物资。

  截至1月25日中午的汇总情况,中央医药储备共调用了防护服1.4万件、医用手套11万双;通过协调紧急采购,为武汉落实各类口罩货源300万个,落实防护服货源10万件,落实护目镜2180副。虽然是春节放假期间,但作为中央医药储备单位的国药集团,正紧急调拨应急救援物资,第一时间送达疫区。

  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刘敬桢表示,国药集团湖北省分公司仅就武汉地区提供的防护服就达五万余件,还有N95口罩36万件,医用的鞋套20余万件。同时,各种医药物资290万盒。

  与此同时,工信部迅速协调、帮助武汉对接了84消毒液、二氧化氯泡腾片等消杀用品和正压式送风系统,以及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喷雾机等专用设备货源;对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和负压救护车等订单式生产的设备,也组织整车(机)和关键零部件厂商复工复产,全力保障武汉防控订单需求。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次下发通知,督促要求相关省(区、市)组织本地区企业立即复工复产,紧急组织医用防护服支援武汉,全力保障武汉医用防护服等物资需求。

  06

  两部门: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1月25日消息,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一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防治经费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