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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城市LOGO”被指抄袭迪士尼 Logo的知识产权如何鉴定抄袭?

时间:2019-12-18 13:46:22 浏览: 来源:1法通
  12月16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月1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看!大连的‘城市LOGO’选出来了的文
  12月16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月1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看!大连的‘城市LOGO’选出来了”的文章,其中公布的“大连城市LOGO”设计随后被网友指出存在多处抄袭其他作品的情况,其中包括迪士尼的标识。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月17日晚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称,据“大连有好礼”首届大连文化创意和旅游纪念品大赛组委会消息,12月11日,“大连有好礼”首届大连文化创意和旅游纪念品大赛结果揭晓,其中“大连有好礼LOGO设计类”获奖作品公布后,有网友反映该作品涉嫌抄袭。活动主办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面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活动主办方再次重申:按照既定的评审规则,参赛者应保证享有作品知识产权,若经举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励。

  通报指出,“大连有好礼”大赛旨在彰显城市文化,推出有特色的城市礼物,“礼品统一外包装形象及LOGO设计”作为其中一项,内容为征集大连城市礼物统一外包装形象作品,获奖作品只作为本届大赛比赛结果,不等于确定使用相关标识,亦非“大连城市LOGO”。

  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上周公布“首届大连文化创意和旅游纪念品大赛”的评选结果,其中“大连城市LOGO设计”惟一的获奖作品,在本周被质疑涉嫌抄袭。发布LOGO(标志)设计领域信息的网站“标志情报局”认为,获奖LOGO中汉语拼音“DALiAN”的几个字母基本是照搬了迪士尼LOGO中的英文字体,包括大写的首字母D,以及圆点有特殊设计的i等等,对比显示“重合率几乎100%”。

  

 

  江苏涟水县的官方形象LOGO

  微博评论中有网民进一步指出,这份LOGO作品的图案部分:灯塔下有水的波纹组成汉字“连”的造型,也跟江苏省涟水县此前发布的官方形象LOGO相似。比赛的主办方之一,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们已经知道网上的这些反映,正在查证。

  作为以动画电影和主题乐园闻名的跨国公司,迪士尼重视版权问题,甚至被称为“版权狂魔”,一个著名的段子调侃说,如果流落荒岛难以求生,只要在海滩上画个米老鼠,迪士尼就会派专机送你到法庭控告侵权。不过对于这起涉及字体的侵权指控,截至发稿,迪士尼方面还没有表态。

  知识产权律师,表示:“认定侵权,有这样几个要素,第一权利人要有权利,比如这个图标中的迪士尼的英文字母的字体,它究竟是迪士尼的设计师自己设计的,还是第三方免费或者收费的字库里面的,这个区别就大了。如果是迪士尼自己设计的,那理论上迪士尼就是对这些字体(在《著作权法》上的属性是美术作品)拥有著作权,这种情况下这个设计就是侵权的。”

  对于有网站提供以“迪士尼字体”命名的字体文件或者字体转换工具,如果这份获奖设计的作者表示字体来自这些网站,而不是自己故意抄袭,是否可以免责?除非这些文件或者工具是迪士尼自己开发,并且免费给公众使用,否则仍然构成侵权。而对于LOGO的图案部分“连”字型的水波纹被指跟江苏省涟水县的官方LOGO相似,如果权利人诉诸法律,法院或者法院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会作出分析判断。游云庭说:“这个就比较复杂,需要专业一点的鉴定,因为《著作权法》上是创意跟表达二分法,创意如果大家是一样的,但表达不一样,比如两个人就同一个大纲写小说,可能写出来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况是不侵权的,但是如果借鉴过多,在一些细节上跟别人一模一样的,创意一样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官司打到法院,还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的。”

  除了针对字母和图案,还有更多的指控接踵而至:书法家叶根友的实名认证微博表示,引发质疑的这个LOGO中,汉字“大连”用的是他创作的字体,但没有经过授权。

  公开资料显示,这次大连文化创意和旅游纪念品大赛今年6月下旬启动,12月中旬公布结果,有近千件作品参加评选。被质疑抄袭的这份作品是“大连城市LOGO”类别的惟一获奖作品,推荐单位是“大连印记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姓苏,与工商资料中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大连市广告协会理事会的一名常务理事同名同姓,公司地址还登记了他名下的一家广告传媒公司,记者多次拨打电话都没有人接听。

  Logo的知识产权如何鉴定抄袭?

  logo可翻译为商标,但其中可分为多种类型,比较宽泛的分类方法就是注册与未注册,在我国商标法中仅仅只是对于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所以说如果未注册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是不受到商标法保护的,但是如果这种logo是一种驰名商标,也就是在一定地域只能比较有名,只要对商标进行了驰名商标认定,那同样在商标法中也会对其进行一定的保护。 可能问题中所谓的抄袭是指一种对于商标专用权利的侵犯,在我国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就是谁先在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谁就先获得商标的专用权。抄袭的认定一般要从商标的图形、颜色、读音等各方面进行评估认定,一般情况下是利用相关公众对于相似商标的认识进行评估,而商标局认定是否相似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比如说隔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