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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推拿后身亡涉事科室停诊 2020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19-12-05 11:52:26 浏览: 来源:1法通
   11月30日14:10,患儿年仅4个月的女婴吴某某由母亲及奶奶带到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进行儿童推拿离开后突发异常,急送至高新医
   11月30日14:10,患儿年仅4个月的女婴吴某某由母亲及奶奶带到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进行儿童推拿离开后突发异常,急送至高新医院进行抢救,最终无力回天,女婴死亡。
女婴推拿后身亡涉事科室停诊 2020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雁塔区卫健局获悉后,立即成立应急处置小组,责成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全程配合家属、协调高新医院全力救治患儿。12月1日21:40患儿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区卫健局立即成立事件调查小组,安排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经初步调查,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5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合法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包含有儿科、中医科。当日接诊医生及推拿按摩师均持有相关证件。

  雁塔区卫健局已责令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事两名工作人员暂停诊疗活动,同时暂停该中心中医科小儿推拿诊疗活动,接受调查。

  目前,医患双方已协商同意于12月4日下午申请死因鉴定。随后,区卫健局将根据鉴定结果和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雁塔区卫健局表示:截止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此外据华商报记者查询了解到,涉事漳浒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崔某梅,和西安天佑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此外她还担任西安天佑小儿推拿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2020年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

  2020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在案由选择方面,医疗纠纷涉及的案由主要有三大类,包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有些案件还可以以普通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实际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案由进行诉讼。

  那么,医患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呢?应当说,医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对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达成和解和调解协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