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证据材料主要看你诉讼请求要求的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与上述项目相关的证据,都要有所准备,如误工费证明(含误工天数及工资)护理费证明(含护理人员天数及工资)交通费票据,住院天数证明,医生开具的营养费证明等等。另外,身份证明复印件也要准备好。
1、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农业非农业户口)、行车证、驾驶证的复印件
2、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如构成伤残,需鉴定结论
3、 误工、护理方面的证据,例如工资表、停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数目
4、车辆损失的评估报告
5、交通费票据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四)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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