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来女方及其家人对孩子不管不问,没有支付一分钱给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儿子7岁,小儿子3岁。而且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在我家生活,由我父母带大的。
嫁妆方面根本就没有女方所说的3万元,也就1万左右,而且结婚时男方也给女方近4万元结婚彩礼钱。
起诉书上写有3条
1、解除与男方婚姻关系
2、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付抚养费
3、女方要求男方返还女方的陪嫁嫁妆(约3万元)
两个孩子 的抚养权我不能让给女方,而且抚养费要让女方出。而且男方在两年前基本上每月都意将近半收入转到女方的银行账号里平常 花销也是男方出钱。如果要求分割两方的存款应该怎么写答辩状,还有收到举证通知书说是10日内提交,我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如果超10日法院会不会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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