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时间:2020-12-26 10:39:28 浏览: 来源:1法通
  根据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