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风险告知:在我国,可以作为出借主体的只有两类主体:第一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另一类为国家允许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需要取得相关的金融牌照,目前这类出借主体主要为: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典当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开展借贷业务均为违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体资格问题,实践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类公司的名义发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大写)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风险告知:借款本金为出借金额,借款本金牵涉到以下几个问题:
(1)砍头息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的实践中,出借人往往会在实际出借资金之前将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发放给借款人,但约定的借款金额却是本金与扣除过利息之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砍头息这种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法律上认可的借款本金为实际出借的金额。
(2)对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操作,不要采用现金方式完成借贷。现金在举证上难度较大,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证据。民间借贷而言,证明自己实际发放借款是借贷关系最为核心的一环,因为只有证明了有资金转账记录,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一点在《合同发》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实实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实际出借金额、借款期限与借款合同约定的不一致,该怎么办?这种问题,在实践中常有发生,出借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发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从法律上来说,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发放借款,出借人就是违约,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违约责任的。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四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六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借款用途、利率
借款用途只要合法即可以受到法律维护,实际中违法的借款用途较少,一般为赌博/贩毒等,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用途合法这一点大多数出借人都可以自己识别。
因此,本部分着重强调一下利率条款的设计。对于利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利率以24%与36%为界被划分为“两线三区”, 通俗的讲,年利率为24%(含)以下受到法律保护;年利率为24%至36%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愿意给,出借人可以收取,出借人收了这部分利息,借款人无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若借款人不愿意给,则出借人无法强行收取;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返还,若借款人已经支付,借款人可以主张要求出借人返还。当然,实践中,出借人通常采用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或者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的形式,来规避较高利息。
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出发,虽然法律保护的是年化24%以下的利率,但是出借人可以直接约定按照年化36%的利率计算利息,万一出现纷争,就直接采取法律保护的利率来计算利息,也就是24%来计算利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出借人利益。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定要把利率或利息放到合同中,因为没有对利率或利息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借款人是不用支付利息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此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还款方式
目前,较为常见的还款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除此之外,借贷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3、违约责任
对于借款人的违约,出借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救济措施:1)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罚息,并对罚息的计算标准给出计算公司;2)
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定;3)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4)其他等
上述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出借人可以都约定,也可以二选一,但建议都约定,涉及到诉讼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如上述所说,法律上保护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年利率24%,不论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如何约定,最终违约金都不可超过这个界限,超出部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基本不被认可。
另外,需注意在《借款合同》文本中对逾期还款的利率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以便主张借款到期后的利息。避免因为对利率没有约定,而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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