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一户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也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4、测量过程中,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测量完毕后,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若认为界限清楚,且没有争议的会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6、经过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在公告期满后,会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这时农民才算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算农民所有。
1、新审批宅基地不可以确权
这种情况可以归还老宅基地或父母和孩子分户。
2、买卖宅基地不能确权
这是因为买卖宅基地本身属于违法情况,所以导致宅基地不能确权。
3、宅基地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不能确权
这种情况最好是先解决纠纷,明确宅基地权属关系才能够进行确权。
4、宅基地手续不齐全的,不能确权
宅基地手续不全,可以先补齐相关资料,在经过认可后,可进行确权。
5、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农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的,是不可确权的,在建设用地上盖房即可完成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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