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意味着事故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由你来承担,如果你买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则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针对事故中对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比如撞坏的对方的车,或者撞伤的对方的人,而车损险则是针对自己车辆损失。
另外特别说明的一点是,虽然事故全部损失都应由你承担,但不代表这些损失需要由你垫付。对于这些损失由哪方垫付,法律并没明确规定。但出于争取后续事故调解的需要很多都是由你或者你的保险公司垫付,或者垫付主要部分的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下,首先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
对于赔偿金额,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
起诉流程: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起诉。
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开庭。
5、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拿钱。
6、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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