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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敛财超7亿刷新了纪录 政府官员受贿应该怎么判?

时间:2020-05-12 09:34:07 浏览: 来源:1法通
    据天津市一中院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一案在天津开庭。  据检方指控,赵
  赵正永敛财超7亿刷新了纪录 政府官员受贿应该怎么判?

  据天津市一中院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一案在天津开庭。

  据检方指控,赵正永敛财超7亿!

  这个数据,超越了内蒙古“老虎”邢云,邢云敛财超4.49亿,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惧内”的赵正永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赵正永早年在安徽工作,担任过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1年6月,赵正永从安徽跨省到陕西任职,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从那时起至2016年4月,赵正永在陕西工作了15年,官至陕西省委书记。

  据检方指控: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几个点值得一提。

  其一,赵正永敛财集中在陕西任职阶段。

  据官方消息,在赵正永到陕西工作两年后,便开始了敛财,他敛财时长跨度为16年,最后一个敛财岗位是省委书记。

  其二,赵正永的妻子也涉案。赵正永的妻子是孙建辉。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孙建辉也是马鞍山人,与赵正永是中学同学,两人在上学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赵正永早期仕途得益于其岳父及其南下干部圈的照顾。孙建辉在家中拥有很大话语权,赵正永因此也有“惧内”的名声。

  孙建辉是赵氏家族贪腐的重要角色。

  上述报道称,孙建辉个子不高,性格很强势,在陕西官场有陕西“于姐”之称。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妻子于丽芳成为“江西权钱交易的代名词”类似,孙建辉也擅权干政,喜欢差使赵正永的手下人,染指陕西的能源、地产项目敛财,赵家的数只“白手套”和代理人都与孙建辉有联系。

  据法院查明,邢云敛财始于1996年。从1996年至2017年,邢云用了21年,敛财4.49亿余元。赵正永敛财的跨度,是15年。

  十八大后打虎不断,一批落马贪官被法院查明受贿超亿元,但像赵正永这么多的,还从未有过。这些贪官最终获刑无期甚至是死缓(张越除外),其中邢云、白恩培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无期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近3亿尚未实际取得

  不过,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即这7亿中,有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赵正永并非十八大后,首个有“未遂”情节的“老虎”。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获刑15年)敛财超4000万,部分受贿系未遂。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获刑无期)敛财1.09亿,其中有2000万元属于受贿未遂。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获刑18年)被指敛财5119万,其中3546万余元系未遂。

  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获刑15年)敛财6563万,其中收受都建明贿赂款中部分系犯罪未遂。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获刑14年)敛财5072万,其中收受800万元债权系未遂。

  另外,敛财2.758亿、被判无期的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也存在未遂情节。

  法院审理查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政府官员受贿应该怎么判?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e68a84e8a2ade79fa5e9819331333363373135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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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