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上有无停车线
如果连停车线都没有,好则是个随意停车场,次则属于非法停车,所以这样的环境下没有正规收费的可能,因为在《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中严格规定公共停车场应具备停车标志与标线。由于我们很难判断这个地区是否属于违章停车,所以在此长时间停车的车主不妨拨打各区监督电话或举报电话询问。
2:路边有无收费牌
有无收费牌是判断真假收费员的有力证据,因为收费牌的制作成本在千元左右,私人要做投入太大,但也不乏假收费员盗走正规收费牌的案例,并且有些收费牌被贴上纸质收费标准,迷惑车主,我们停车时一定要认真看准收费牌,在重要信息处不可有涂抹和贴纸的情况出现,一旦出现,我们需要怀疑其真实性。
虽然保安制服好买,但上岗证却很难弄到手,正规的上岗证由市交通委考核通过后发放的,不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即使是正规停车场车主也可以进行投诉,要知道一个停车场在一年内最多被投诉三次,停车场便会被相关部门警告处理。
4:制服样式
如果在路边占道停车区域处的收费员身着保安制服或者不穿制服同样是黑停车场的信号,正规制服的胸前和后背等明显地方会印有公司名称,在北京几家比较大型的停车管理公司有以下几个:京联顺达、海安、公联安达等。
拿到手的发票最容易辨识真伪的地方在于其是否使用彩色纤维纸,在纸面上会散布有不规则的纤维,其次看发票代码是否为喷码印刷,喷码印刷的数字边缘并不完整,有些毛糙。在发票正面除了印有监制章外还应印有停车公司发票专用章,名称应与收费牌上名称相吻合。
停车场乱收费处罚标准,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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