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只用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拒不缴纳,那么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或者向工会组织提意见。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不交将会依法受到惩罚。以下就是单位不交公积金的处罚:
1、单位不交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责令限期办理。
2、超过期限不办理,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处以罚款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会申请人民法院要求用人单位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拒不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用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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