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公证遗嘱是可以撤销的,我们要通过哪些途径,哪些方法来撤销公证遗嘱呢?话不多说,现在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通过小编的讲解,大家能够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充分的理解。
遗嘱人如果因为经济情况很糟糕,身体患了重大疾病等原因不得不转让或者是出售自己的遗产,那么这个时候他可以要求变更遗嘱。
如果遗嘱人发现自己的继承人并不是真心实意的对待自己,甚至对自己有虐待,遗弃等现象,他并不想把遗产给遗产继承人。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公证遗嘱的。
如果遗嘱人发现自己所立的遗嘱中某一遗产发生的变化消失等,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可以申请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的。
不管是哪种原因,什么情况,只要遗嘱人觉得遗嘱有什么不妥之处,都可以申请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公证员也应该尽量的帮助和支持遗嘱人的做法,这样才有利于遗产继承的合法合理,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遗嘱人需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才能够变更或者是撤销公证遗嘱呢?
他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去提出申请。还需要带上自己的一些详细资料证明,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遗嘱人申请变更遗嘱的意图必须是自发的,不受任何人威胁的。
当然,遗嘱的内容也不是随意变更或者是撤销的,公证处需要看遗嘱的内容是否有不妥之处,是否可以被撤销。
如果并没有类似的情况,那么公证处也没有必要对遗嘱进行撤销。在办理遗嘱变更或者撤销时,应该有两名及以上的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如果遗嘱人患有智力障碍,需要对其行为进行录像,对其话语进行录音。必要时还会对遗嘱人进行指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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