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北区检察院就青岛市市北区某幼儿园一外籍教师猥亵女童一事依法对其从严从快批捕。涉事幼儿园为北京市红黄蓝青岛万科城幼儿园。红黄蓝的安保措施与普通幼儿园无异,家长随时可以查看的全园区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是他们在安保上区别于普通幼儿园的地方。
但在媒体的报道中,这显然并未奏效。据青岛新闻网报道,在通报中,市北区检察院介绍,在审查中发现案发幼儿园教师存在未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且幼儿园安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部门针对此案开展调查,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涉案幼儿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7月25日晚间,AI财经社就此事向红黄蓝方面询问,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应。
7月25日晚间,红黄蓝在官网发布情况声明,声明中披露,涉事外教Daniel, 哥伦比亚籍,经查看监控视频显示在1月25日14时许,其间无其他行为,在配班老师回到班级后,该外教起身离开教室(全部视频资料已交由公安机关保存)。
声明称,1月29日,幼儿园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在2名园长协助下,配合公安机关将涉事外教抓获。后续工作中,园所一直按照执法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涉事孩子经医院全面身体检查,身体没有任何伤情,一直正常来园。家长对于园所积极处理事件的态度表示认可。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由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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