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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房屋转租合同范本【标准版】

时间:2021-03-11 21:55:28 浏览: 来源:1法通
  2021房屋转租合同范本【标准版】  风险告知: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

  2021房屋转租合同范本【标准版】

2021房屋转租合同范本【标准版】

  风险告知: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由于该合同涉及三方权利关系、两份合同关系,所以房屋转租合同的合同期限必须在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有效期限之内,且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之后,承租人才可以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

  转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_____小区 _____单元_____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_________________(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由于房屋转租合同的特殊性,即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在这里体现为房屋转租之后的用途必须符合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约定用途,或者已经经过出租人同意,并以补充协议的出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房屋租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承担。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转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附件二: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

  附件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

  房屋转租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在房屋转租合同关系中,出租人除了依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外,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请求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房屋转租合同成立并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应当依照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次承租人违约或者不履行义务为由拒绝向出租人履行义务。承租人不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或者次承租人对承租房屋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出租人是转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承租人转租该房屋获得收益的,出租人当然有权从中获取一定的比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这种收益的获取方式,既可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提高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也可以约定从承租人收取的转租租金中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出租人。

  3.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

  在房屋转租合同关系中,原则上是承租人享有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但是,出租人毕竟是转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对其影响最大,因此,应当赋予出租人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情况的权利。这样,出租人不仅有权监督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还有权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当次承租人不正当或者非法地使用、收益租赁房屋,且承租人怠于行使监督权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要求承租人解除转租合同。

  4.请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的权利

  当房屋转租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有权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房屋;当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因此,当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租合同都终止时,出租人有权选择向承租人或者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房屋,尤其是承租人怠于行使返还请求权时,由出租人直接向次承租人行使租赁房屋返还请求权,有利于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非在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都终止的情况下,出租人不得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租赁房屋。如,转租合同终止而房屋租赁合同未终止的,只有承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返还房屋,出租人无权请求返还。

  5.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但是,次承租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终止难于清楚,故当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应当通知次承租人,为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作好准备。

  (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在房屋转租合同中,承租人的地位非常特殊:既是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又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有:

  1.要求出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后,并不丧失承租人的地位,转租只是其使用、收益承租房屋的一种方式。为了保证转租合同的履行,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交付房屋、修缮房屋等等。因出租人的过错影响次承租人使用、收益房屋或者造成次承租人、第三人损害的,承租人在向次承租人、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之后,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追偿。

  2.从转租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对承租房屋的收益权,故法律原则上允许承租人从转租中获益。但是,在我国,承租人转租公有住宅用房的,必须受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屋租赁政策的制约,承租人从转租中获取收益也就受到了制约。

  3.修缮租赁房屋的义务

  租赁房屋发生损坏或者具有其他不适于次承租人使用的情形,承租人有权依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请求出租人修缮,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房屋转租后由承租人承担修缮责任的,或者虽无该约定但出租人拒绝履行修缮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修缮义务的,或者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状态优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状态的,承租人应当承担修缮义务。

  4.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也就丧失了基础,为了保证出租人能及时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况及时通知次承租人,并要求解除转租合同,返还房屋,以便于次承租人做好搬迁和返还房屋的准备。

  (三)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次承租人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因此应当根据房屋转租合同的约定享有承租人的权利,履行承租人的义务,转租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次承租人应当根据法律关于承租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同的是,次承租人除对承租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还与出租人享有的权利相对应,对出租人承担以下义务:

  1.接受监督的义务

  次承租人应当依约定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应当妥善保管房屋,这是次承租人在房屋转租合同中必须承担的义务。次承租人在履行该义务时,除应当接受承租人的监督外,还应当接受出租人的监督。出租人发现次承租人非法使用或者不正当使用租赁房屋的,有权制止直至要求承租人解除转租合同,承租人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而引起转租合同的终止。

  2.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

  转租合同终止时,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履行返还租赁房屋的义务。但是,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都终止时,出租人有权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应当将房屋直接返还给出租人。次承租人的这一义务是与前面所述的出租人的房屋返还请求的权利相对应的。